第3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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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見到白頡,他只有十七歲。
夕陽如血,他站在廢墟裏,手裏掐著男人已經斷氣的脖子。身邊圍著很多穿著黑色衣服的人,他們的手裏拿著古怪的槍,槍口對著他。他知道,這些人是來抓他的。
或許,死了比較省事。
但是他不想死,不知道為什麽活下去,卻也不想死。
有個個頭很高的男人對他叫嚷,讓他放開手裏的屍體,讓他趴在地上……他不是沒聽見,而是不想那麽做。然後,男人對同伴說:“特一級預警行動,勸說無效,準備強行抓捕。”
他們要幹什麽?他歪歪頭,看到古怪的槍裏發射出古怪的子彈,奔著他來了。然後,他想:停下……
子彈停在半空中,和那些男人一樣,一動不動。他覺得這樣很無聊,扔掉手裏的屍體。屍體已經沒有任何價值,他需要在這些活人身上找點東西,才能繼續生活下去。
來抓他的人,看著他慢慢走過來。然後,挨個地,從他們身上搜刮錢包。是的,錢包。那些價值連城的儀器、武器被棄如敝履,他要的只有錢。
沒多一會兒,他已經搜到幾千塊。他看了看手裏被揉搓成一團的鈔票,轉身走了。想著街口大媽做的面。
“幾千塊就夠了嗎?”在他身後,語氣含笑。他不知道這個人什麽時候走過來的,更不明白,這個人怎麽會在他的控制下還能活動自如。
他對男人很好奇,轉了身擡起頭,看著對方。
男人很白,很好看。那時候,他只能用這兩個詞來描述自己的想法。他不討厭男人,因為男人的笑很好看,撫摸在他頭上的手很溫暖。
“我們一起吃點東西吧,你喜歡什麽?”男人笑著問他。
他毫不猶豫地回答:“面。”
“好,那就去吃面。”然後,男人拉起了他的手……
他忍不住問道:“你也來抓我嗎?”
男人笑著點點頭:“被你凝固的那些人是我的下屬,但是我不打算對你開槍。”“為什麽?”他不明白。
“我們先去吃面吧。”男人說,“其實我也餓了。”
所以吃面才是大事,這一點倒是跟他的想法非常一致。
一大一小,手拉著手走過三條街,到了街口的面攤。面攤很小,只有兩張用到老舊的桌子和幾個塑料凳子。他掏出錢遞給老板娘,老板娘給了他兩碗面——加了雞蛋的兩碗面。他習慣性地端著面走到角落裏,坐在地上。屬於男人的面放在腳邊,男人也跟著他坐在地上,膝蓋碰著膝蓋。一樣的藍邊大碗,一樣的燙面兒老湯,在寒冷的冬日傍晚,暖了他們的心。
你叫什麽?
白頡。
我沒有名字。
我知道。
你怎麽叫我?
“小一”吧,你是第一個請我在街邊吃面的人。
從回憶中回到現實,小一掰著手指頭算,從那碗面到今天過了十年零七個月。他從十七歲變成了二十七歲。
小一不怪白頡。從愛上白頡那一天,他就知道,白頡心裏有個人,一個誰都無法代替的人。後來,他知道了那個人的名字——蘇念。
最近好像總是夢到過去,夢到跟白頡第一次見面的情景。到底能不能放下白頡,小一不知道,但是他跟以往一樣願意為白頡做任何事,包括為他去死。所以,他選擇留在總部,代替白頡,讓白頡能夠跟蘇念在一起過無憂無慮的生活。
總部的老大說小一是傻子,是白癡。小一從不解釋,白頡的苦和難,只有他看得清清楚楚。如果幸福是一張輪盤,輪也該輪到白頡了。
十七歲被白頡領回總部,他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麽多跟自己一樣的人。
你跟他們不一樣,每個人都是不同的——這是白頡教給他的第一個道理。
你教會我所有的道理,卻沒教會我如何放棄你。
“小一,老大找你。”有人打斷了小一的回憶,叫他去樓頂見總部的老大。小一不喜歡那個人,或者說,除了白頡,他誰都不喜歡。
但是,總部老大是個很特殊的人。十年前小一見到他,他就三十幾歲的樣子,過了十年,他還是三十幾歲的樣子。沒人知道他為什麽不老,也沒人知道他有什麽喜好,就連他的名字,都沒人知道。白頡說,老大不像是個人,他沒有任何欲望。所以,白頡總是開老大的玩笑——“姓”無能!
幾年前,小一好奇地問白頡:“老大到底多大年紀?”白頡說反正比你我都大。
“那老大究竟有沒有名字?”
白頡揉著他的頭發,說:“只有一個人知道老大的名字。很可惜,那個人忘了。”
老大有沒有名字這件事,很快就被小一拋之腦後。
老大坐在露天陽臺上,看上去安靜優雅。但小一知道,這個人眨眼間就能讓自己死亡。
“站著幹什麽?過來。”老大端著咖啡杯,輕聲命令。
走到老大身邊,小一坐下來,看著遠處的雲卷雲舒。老大繼續喝他的咖啡,也看著襯托著白雲的藍天。他們經常這樣,安安靜靜地坐著,誰都不說話。
今日,老大準備多說一些,在享受過安靜後,多說一些關於小一的話。
“總部裏,找不到第二個比你還悶的人。”老大放下了咖啡杯,似笑非笑地說,“以前,你不是這樣的。白頡走了之後你統計過嗎,一天裏能說幾句?”
小一默然。
“總部不適合你。但是,你自己做的選擇,留下代替白頡。後悔嗎?”
小一淡淡地笑了,不予置否。
“既然決定了,一輩子都要留在這裏。你什麽時候覺得殺人殺膩了,就到我身邊做個文職吧。在那之前,你還需要為組織賣命。討厭嗎?”
自始至終,小一都沒說過話。
老大的動作很輕,輕輕拉起小一的手:“知道美杜莎嗎?傳說中的女魔,看到她的眼睛都會變成石頭。有個女孩兒,很可愛,眼睛很美。調查科的陳探員迷上了她的眼睛,很可惜,陳探員變成了一堆液體,我把他存放在容器裏,不知道該埋在哪裏。”
小一冷冷地看著老大:“資料給我。”
“嗯,已經傳到你的信息終端。”老大不放開小一,卻也不看他,“我們認識多久了?”
你明知故問。小一這樣想著。
“十年了……白頡離開多久了?”
小一沈默了片刻:“他一直都在,沒離開過。”
聞言,老大放開了小一:“去吧,早去早回。”
“你確定這時候要我走?”小一持懷疑態度,看著老大。難道老大不知道,就算整日不出房間,他也嗅到總部裏彌漫著不同尋常的味道?不管他願意還是不願意,保護老大,是白頡臨走前交代他的。盡管他覺得,這個人根本不需要保護。
對於小一的懷疑態度,老大就像沒看到一樣。
小一走得悄無聲息。老大為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,聞了聞,手腕一抖,香濃的咖啡盡數灑在了地上。
再次回到這個城市,小一想起很多事。當年吃面的街口已經變了,大媽的攤子沒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挨著一家的商鋪。小一討厭晃眼的霓虹燈,更討厭唱個不停的口水歌。
資料裏的女孩兒看似很普通,當然,這要忽略那雙漂亮的眼睛。她的眼睛真的很美,只可惜,小一不懂得欣賞。
“你好,我想給女朋友買一套護膚品,能給我推薦一些嗎?”小一不是不會說話,而是不喜歡。需要說話的時候,還是很得體的。女孩兒對著小一笑了,問小一,女朋友什麽皮膚?油性的?幹性的?還是敏感性的?小一什麽都不懂,撓撓頭,說隨便來一套吧。
女孩打包好一套護膚品,小一卻說:“再給我包一套,一樣的。”
兩套護膚品分別裝了兩個袋子,小一不急著走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女孩兒將其中一套包上漂亮的包裝紙。他一直在跟女孩兒聊天,很快就把女孩兒逗得笑顏如花。最後,小一說:“我想請你吃飯。”
女孩楞了楞,羞澀地低下頭,只笑不語。小一湊過去,隔著櫃臺,低聲說:“給我個機會?”
“你不是有女朋友嗎?”女孩謹慎地問。
小一繼續笑道:“結婚前,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。我喜歡你的眼睛,真美。”"說著,小一拿出一支筆,拉住她的手。在女孩驚訝的註視下,他在她的手心寫了一串數字,“我叫袁一,你可以叫我小一。洗手前記得給我打電話。”
小一走了,走得很幹脆。
淩晨三點,小一坐在窗戶上,雙腳垂在樓外,十五層的樓外。他看著滿天星鬥,看著一扇扇亮著燈的窗漸漸黑暗。手裏的信息終端器不停地發出滴滴聲,提醒他有人要跟他通話。小一全然不理,繼續呆呆地看著夜幕下的一切。一陣風吹來,身後多了一個人。那人走到他身邊,一瓶冰過的啤酒帶著麥芽香,被放在手邊。
“來了怎麽不通知我?”黃天翔貌似埋怨地說。
小一笑了,拿起啤酒喝了一口:“不用陪鬼帥?”
“他不在家。”黃天翔站在小一身後,陪著他喝酒閑聊,“你怎麽來了?執行任務還是過來玩的?”
“我來搶白頡。”
聞聲,黃天翔一口啤酒差點噴出來。小一笑著回頭,說逗你玩呢,我不會那麽做。黃天翔嘆息連連,不知道該不該勸慰小一。他想,該說的都說了,小一自己也明白跟白頡是不可能的,就算沒有蘇念,白頡也不會選擇他。白頡把他當成兒子,跟禦安一樣,都是兒子。但顯然小一沒把白頡當爹。
“我說哥們……”黃天翔難得婆媽一回,“找個伴兒吧,是男是女無所謂。給自己一次機會,也給別人一次機會。”
小一笑得靦腆,低聲說:“今天,我去泡妞了。”
噗!這一回到底是噴了嘴裏的酒。黃天翔瞪大了眼睛:“你去幹什麽了?”
“逗你。任務目標,我去接觸而已。”
“大哥,別開這種玩笑!”黃天翔氣惱地推了一把小一。但是,或者真的可以。他說:“試試吧,找一個。”
找一個試試?試什麽?小一懶得去想。
第二天一早,黃天翔才離開小一的房間。走到酒店大廳,看到一個斯文儒雅的男子。男子坐在咖啡座裏,翹著二郎腿,雙手交疊在腹前,對著他淡淡微笑。黃天翔確定不認識這個人,卻從這人身上感到強大而又深不可知的能力。
黃天翔快步走出酒店,上了車猶豫半天還是沒有聯系白頡。他想,如果小一有危險,自己和蘇家兄弟足夠照顧他,沒必要再讓小一接觸白頡。至於那個神秘男子,或許不是針對小一的。
對於黃天翔遇到的事,小一還一無所知。上午九點,他接到了女孩兒的電話,約好吃中飯,看電影。小一說,吃晚飯吧,我晚上才有時間,女孩兒爽快地答應下來。言語間,透著羞澀和開心。
小一在房間裏發呆了一整天,晚上七點才洗臉刷牙。今晚,他穿得很帥氣,與平時的自己截然不同。女孩見到他,著實吃了一驚。
帶著女孩兒去了一家西餐廳,燭光、美食、紅酒,一束漂亮的玫瑰花。小一從書上學到的約會知識,都用在這裏了。女孩兒接到一個又一個驚喜,含羞帶笑地說自己叫“王歡”,熟悉的人都叫她“歡歡”。
女孩的小名,讓小一想起白頡曾經養的一條狗。
“你從事什麽工作?”席間,王歡問道。
小一舉了舉酒杯,說:“家族生意。”言下之意,就是個富二代。
女孩兒的眼睛亮了起來。
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過後,小一叫來侍者,說想聽一段小提琴曲。侍者很快找來琴師,小一指了指隔間:“進去演奏,我不喜歡看到第三個人。”他的態度很傲慢,卻折服了王歡。
那麽,有幸請你跳舞嗎?小一沒有開口邀請,只是走到王歡身邊,拉起她的手,慢慢地拉到面前。王歡情不自禁地看著小一的眼睛,似乎已經陷了進去。小一很自然地將她的手握在掌心,隨著動聽的小提琴曲,緩緩搖擺。
“我見過很多特殊的人。”小一輕聲說,“你比那些人都要特別。”
“亂講。”王歡半依偎在小一的懷裏,已經完全沈醉了。
小一輕聲笑了笑:“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知道,你心裏有很多秘密。就像我一樣。”
王歡恍惚地擡起頭來,仰視著小一。小一笑得很溫柔,湊上去緊貼在女兒耳邊,輕聲低語:“我喜歡有秘密的人。”言罷,摟得更緊。他甚至能感覺到,王歡怦怦的心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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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陽如血,他站在廢墟裏,手裏掐著男人已經斷氣的脖子。身邊圍著很多穿著黑色衣服的人,他們的手裏拿著古怪的槍,槍口對著他。他知道,這些人是來抓他的。
或許,死了比較省事。
但是他不想死,不知道為什麽活下去,卻也不想死。
有個個頭很高的男人對他叫嚷,讓他放開手裏的屍體,讓他趴在地上……他不是沒聽見,而是不想那麽做。然後,男人對同伴說:“特一級預警行動,勸說無效,準備強行抓捕。”
他們要幹什麽?他歪歪頭,看到古怪的槍裏發射出古怪的子彈,奔著他來了。然後,他想:停下……
子彈停在半空中,和那些男人一樣,一動不動。他覺得這樣很無聊,扔掉手裏的屍體。屍體已經沒有任何價值,他需要在這些活人身上找點東西,才能繼續生活下去。
來抓他的人,看著他慢慢走過來。然後,挨個地,從他們身上搜刮錢包。是的,錢包。那些價值連城的儀器、武器被棄如敝履,他要的只有錢。
沒多一會兒,他已經搜到幾千塊。他看了看手裏被揉搓成一團的鈔票,轉身走了。想著街口大媽做的面。
“幾千塊就夠了嗎?”在他身後,語氣含笑。他不知道這個人什麽時候走過來的,更不明白,這個人怎麽會在他的控制下還能活動自如。
他對男人很好奇,轉了身擡起頭,看著對方。
男人很白,很好看。那時候,他只能用這兩個詞來描述自己的想法。他不討厭男人,因為男人的笑很好看,撫摸在他頭上的手很溫暖。
“我們一起吃點東西吧,你喜歡什麽?”男人笑著問他。
他毫不猶豫地回答:“面。”
“好,那就去吃面。”然後,男人拉起了他的手……
他忍不住問道:“你也來抓我嗎?”
男人笑著點點頭:“被你凝固的那些人是我的下屬,但是我不打算對你開槍。”“為什麽?”他不明白。
“我們先去吃面吧。”男人說,“其實我也餓了。”
所以吃面才是大事,這一點倒是跟他的想法非常一致。
一大一小,手拉著手走過三條街,到了街口的面攤。面攤很小,只有兩張用到老舊的桌子和幾個塑料凳子。他掏出錢遞給老板娘,老板娘給了他兩碗面——加了雞蛋的兩碗面。他習慣性地端著面走到角落裏,坐在地上。屬於男人的面放在腳邊,男人也跟著他坐在地上,膝蓋碰著膝蓋。一樣的藍邊大碗,一樣的燙面兒老湯,在寒冷的冬日傍晚,暖了他們的心。
你叫什麽?
白頡。
我沒有名字。
我知道。
你怎麽叫我?
“小一”吧,你是第一個請我在街邊吃面的人。
從回憶中回到現實,小一掰著手指頭算,從那碗面到今天過了十年零七個月。他從十七歲變成了二十七歲。
小一不怪白頡。從愛上白頡那一天,他就知道,白頡心裏有個人,一個誰都無法代替的人。後來,他知道了那個人的名字——蘇念。
最近好像總是夢到過去,夢到跟白頡第一次見面的情景。到底能不能放下白頡,小一不知道,但是他跟以往一樣願意為白頡做任何事,包括為他去死。所以,他選擇留在總部,代替白頡,讓白頡能夠跟蘇念在一起過無憂無慮的生活。
總部的老大說小一是傻子,是白癡。小一從不解釋,白頡的苦和難,只有他看得清清楚楚。如果幸福是一張輪盤,輪也該輪到白頡了。
十七歲被白頡領回總部,他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麽多跟自己一樣的人。
你跟他們不一樣,每個人都是不同的——這是白頡教給他的第一個道理。
你教會我所有的道理,卻沒教會我如何放棄你。
“小一,老大找你。”有人打斷了小一的回憶,叫他去樓頂見總部的老大。小一不喜歡那個人,或者說,除了白頡,他誰都不喜歡。
但是,總部老大是個很特殊的人。十年前小一見到他,他就三十幾歲的樣子,過了十年,他還是三十幾歲的樣子。沒人知道他為什麽不老,也沒人知道他有什麽喜好,就連他的名字,都沒人知道。白頡說,老大不像是個人,他沒有任何欲望。所以,白頡總是開老大的玩笑——“姓”無能!
幾年前,小一好奇地問白頡:“老大到底多大年紀?”白頡說反正比你我都大。
“那老大究竟有沒有名字?”
白頡揉著他的頭發,說:“只有一個人知道老大的名字。很可惜,那個人忘了。”
老大有沒有名字這件事,很快就被小一拋之腦後。
老大坐在露天陽臺上,看上去安靜優雅。但小一知道,這個人眨眼間就能讓自己死亡。
“站著幹什麽?過來。”老大端著咖啡杯,輕聲命令。
走到老大身邊,小一坐下來,看著遠處的雲卷雲舒。老大繼續喝他的咖啡,也看著襯托著白雲的藍天。他們經常這樣,安安靜靜地坐著,誰都不說話。
今日,老大準備多說一些,在享受過安靜後,多說一些關於小一的話。
“總部裏,找不到第二個比你還悶的人。”老大放下了咖啡杯,似笑非笑地說,“以前,你不是這樣的。白頡走了之後你統計過嗎,一天裏能說幾句?”
小一默然。
“總部不適合你。但是,你自己做的選擇,留下代替白頡。後悔嗎?”
小一淡淡地笑了,不予置否。
“既然決定了,一輩子都要留在這裏。你什麽時候覺得殺人殺膩了,就到我身邊做個文職吧。在那之前,你還需要為組織賣命。討厭嗎?”
自始至終,小一都沒說過話。
老大的動作很輕,輕輕拉起小一的手:“知道美杜莎嗎?傳說中的女魔,看到她的眼睛都會變成石頭。有個女孩兒,很可愛,眼睛很美。調查科的陳探員迷上了她的眼睛,很可惜,陳探員變成了一堆液體,我把他存放在容器裏,不知道該埋在哪裏。”
小一冷冷地看著老大:“資料給我。”
“嗯,已經傳到你的信息終端。”老大不放開小一,卻也不看他,“我們認識多久了?”
你明知故問。小一這樣想著。
“十年了……白頡離開多久了?”
小一沈默了片刻:“他一直都在,沒離開過。”
聞言,老大放開了小一:“去吧,早去早回。”
“你確定這時候要我走?”小一持懷疑態度,看著老大。難道老大不知道,就算整日不出房間,他也嗅到總部裏彌漫著不同尋常的味道?不管他願意還是不願意,保護老大,是白頡臨走前交代他的。盡管他覺得,這個人根本不需要保護。
對於小一的懷疑態度,老大就像沒看到一樣。
小一走得悄無聲息。老大為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,聞了聞,手腕一抖,香濃的咖啡盡數灑在了地上。
再次回到這個城市,小一想起很多事。當年吃面的街口已經變了,大媽的攤子沒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挨著一家的商鋪。小一討厭晃眼的霓虹燈,更討厭唱個不停的口水歌。
資料裏的女孩兒看似很普通,當然,這要忽略那雙漂亮的眼睛。她的眼睛真的很美,只可惜,小一不懂得欣賞。
“你好,我想給女朋友買一套護膚品,能給我推薦一些嗎?”小一不是不會說話,而是不喜歡。需要說話的時候,還是很得體的。女孩兒對著小一笑了,問小一,女朋友什麽皮膚?油性的?幹性的?還是敏感性的?小一什麽都不懂,撓撓頭,說隨便來一套吧。
女孩打包好一套護膚品,小一卻說:“再給我包一套,一樣的。”
兩套護膚品分別裝了兩個袋子,小一不急著走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女孩兒將其中一套包上漂亮的包裝紙。他一直在跟女孩兒聊天,很快就把女孩兒逗得笑顏如花。最後,小一說:“我想請你吃飯。”
女孩楞了楞,羞澀地低下頭,只笑不語。小一湊過去,隔著櫃臺,低聲說:“給我個機會?”
“你不是有女朋友嗎?”女孩謹慎地問。
小一繼續笑道:“結婚前,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。我喜歡你的眼睛,真美。”"說著,小一拿出一支筆,拉住她的手。在女孩驚訝的註視下,他在她的手心寫了一串數字,“我叫袁一,你可以叫我小一。洗手前記得給我打電話。”
小一走了,走得很幹脆。
淩晨三點,小一坐在窗戶上,雙腳垂在樓外,十五層的樓外。他看著滿天星鬥,看著一扇扇亮著燈的窗漸漸黑暗。手裏的信息終端器不停地發出滴滴聲,提醒他有人要跟他通話。小一全然不理,繼續呆呆地看著夜幕下的一切。一陣風吹來,身後多了一個人。那人走到他身邊,一瓶冰過的啤酒帶著麥芽香,被放在手邊。
“來了怎麽不通知我?”黃天翔貌似埋怨地說。
小一笑了,拿起啤酒喝了一口:“不用陪鬼帥?”
“他不在家。”黃天翔站在小一身後,陪著他喝酒閑聊,“你怎麽來了?執行任務還是過來玩的?”
“我來搶白頡。”
聞聲,黃天翔一口啤酒差點噴出來。小一笑著回頭,說逗你玩呢,我不會那麽做。黃天翔嘆息連連,不知道該不該勸慰小一。他想,該說的都說了,小一自己也明白跟白頡是不可能的,就算沒有蘇念,白頡也不會選擇他。白頡把他當成兒子,跟禦安一樣,都是兒子。但顯然小一沒把白頡當爹。
“我說哥們……”黃天翔難得婆媽一回,“找個伴兒吧,是男是女無所謂。給自己一次機會,也給別人一次機會。”
小一笑得靦腆,低聲說:“今天,我去泡妞了。”
噗!這一回到底是噴了嘴裏的酒。黃天翔瞪大了眼睛:“你去幹什麽了?”
“逗你。任務目標,我去接觸而已。”
“大哥,別開這種玩笑!”黃天翔氣惱地推了一把小一。但是,或者真的可以。他說:“試試吧,找一個。”
找一個試試?試什麽?小一懶得去想。
第二天一早,黃天翔才離開小一的房間。走到酒店大廳,看到一個斯文儒雅的男子。男子坐在咖啡座裏,翹著二郎腿,雙手交疊在腹前,對著他淡淡微笑。黃天翔確定不認識這個人,卻從這人身上感到強大而又深不可知的能力。
黃天翔快步走出酒店,上了車猶豫半天還是沒有聯系白頡。他想,如果小一有危險,自己和蘇家兄弟足夠照顧他,沒必要再讓小一接觸白頡。至於那個神秘男子,或許不是針對小一的。
對於黃天翔遇到的事,小一還一無所知。上午九點,他接到了女孩兒的電話,約好吃中飯,看電影。小一說,吃晚飯吧,我晚上才有時間,女孩兒爽快地答應下來。言語間,透著羞澀和開心。
小一在房間裏發呆了一整天,晚上七點才洗臉刷牙。今晚,他穿得很帥氣,與平時的自己截然不同。女孩見到他,著實吃了一驚。
帶著女孩兒去了一家西餐廳,燭光、美食、紅酒,一束漂亮的玫瑰花。小一從書上學到的約會知識,都用在這裏了。女孩兒接到一個又一個驚喜,含羞帶笑地說自己叫“王歡”,熟悉的人都叫她“歡歡”。
女孩的小名,讓小一想起白頡曾經養的一條狗。
“你從事什麽工作?”席間,王歡問道。
小一舉了舉酒杯,說:“家族生意。”言下之意,就是個富二代。
女孩兒的眼睛亮了起來。
一些無關痛癢的話題過後,小一叫來侍者,說想聽一段小提琴曲。侍者很快找來琴師,小一指了指隔間:“進去演奏,我不喜歡看到第三個人。”他的態度很傲慢,卻折服了王歡。
那麽,有幸請你跳舞嗎?小一沒有開口邀請,只是走到王歡身邊,拉起她的手,慢慢地拉到面前。王歡情不自禁地看著小一的眼睛,似乎已經陷了進去。小一很自然地將她的手握在掌心,隨著動聽的小提琴曲,緩緩搖擺。
“我見過很多特殊的人。”小一輕聲說,“你比那些人都要特別。”
“亂講。”王歡半依偎在小一的懷裏,已經完全沈醉了。
小一輕聲笑了笑:“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知道,你心裏有很多秘密。就像我一樣。”
王歡恍惚地擡起頭來,仰視著小一。小一笑得很溫柔,湊上去緊貼在女兒耳邊,輕聲低語:“我喜歡有秘密的人。”言罷,摟得更緊。他甚至能感覺到,王歡怦怦的心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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